2015年4月20日上午👩🏿🚀,中国行政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教育法中心主任湛中乐教授应邀为法政杏宇师生做了题为“博士学位授予与撤销的法律问题”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法政杏宇副院长马英娟教授主持🛍️,院长蒋传光教授👩🏿🎓、李泠烨博士和法学专业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湛中乐教授的讲座围绕两个案例展开。第一个案例是刘燕文案👩🏿🎓🧑🧑🧒🧒。湛教授通过讲述其作为北京大学代理人的亲身经历为我们展现了案件的详细过程,并从高校的法律地位🤗、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论文答辩委员会与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关系、不予颁发博士学位的依据🚣🏿💂🏽、正当程序、诉讼时效🙆🏼、投票表决及计算问题等八个方面分析了该案涉及的法律问题。第二个案例是于艳茹案。这是一个正处于申诉状态的案件,湛教授为同学们讲述了与媒体报道不尽一致的真实案情以及后续发展,为大家分析了本案中涉及的禁止不正当连接、比例原则🧙🏼♂️、学术不端的评判主体🎳、机制等重要的法律问题🧑🏿。湛教授的讲座不仅体现了“爱生如子”的情怀🏋🏽♀️,同时也反映出一个公法学者在处理类似案件中应有的严谨的法治思维。湛教授的讲座语言生动而精彩,立意切实而深远,赢得全场师生的一阵阵掌声🧐。
(法政杏宇 2014级宪法与行政法学王明明供稿)